原彰化警察署古蹟歷史
昭和8年(西元1933年)10月13日臺灣總督府以府令第119號公布彰化新市制,將彰化街合併南郭、大竹兩庄成為「彰化市」。依據日治時期地方行政制度的設計,在州轄市成立後,必須另外設置警察署執行警察事務,且市尹無權干涉警務。
於是在昭和8年(西元1933年)9月15日以府令第108號設置彰化警察署,之後在昭和9年(西元1934年)警察署決定選擇並非緊鄰市中心而是腹地寬廣的臺灣公立彰化女子高等普通學校(現今的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對面作為新築辦公廳舍的所在地。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12月20日興建廳舍,昭和11年(西元1936年)5月30日竣工使用,本案建築由臺灣總督府營繕課技師白倉好夫負責監造、臺北池田好治負責工事、臺北共益社負責電氣工程。本案建築曾經「留置」過多人,包含民主運動家丁韻仙、臺灣文學家賴和。
在戰後,本案建築被接收後供彰化縣警察局持續使用,並曾在民國49年(西元1960年)進行建物的擴建,之後直到民國85年(西元1996年),彰化縣警察局遷移至中正路二段778號的新建辦公大樓,並由彰化分局接續使用此建築物。
古蹟評定基準
-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原彰化警察署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 | 原彰化警察署 |
---|---|
古蹟編號 | 20090615000001 |
古蹟級別 | 縣(市)定古蹟 |
古蹟類型 | 衙署 |
古蹟登錄理由 | 本建築物富含日式建築特色,尤其是建築物立面呈圓弧流線型,表現現代建築折衷式樣,而扇形建築的看守拘留所及其內部格局,還有二樓牆面上留存的槍口等相當特殊,顯現當時建築潮流,保存良好並使用中,符合縣定古蹟指定基準,應予以指定。 |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 |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 |
古蹟縣市 | 彰化縣 |
古蹟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234號 |
經度 | 120.54287205209 |
緯度 | 24.080550750114 |
所屬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相關網站 | 彰化市旅遊網-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
原彰化警察署地圖資訊
原彰化警察署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彰化警察署原為「L」形平面,並於南側設留置場棟,主入口設於光復路與民生路的交叉口,基本上為日治時期公共建築流行的現代主義様式建築。 彰化警察署的建築風格與建造當時流行的仿西洋古典樣式不同,彰化警察署省略了複雜的古典語彙,將不必要的裝飾減少到最低,僅以量體的高低、比例、利用雨庇的水平線條以及造成的横向陰影,營造外觀的韻律。 彰化警察署的轉角正面,利用簡化的雙柱,曲形平面的臺階,兩側牆面作整棟建築物僅有的圓窗(弦窗、牛眼窗),強調主入口的象徵意味濃厚。彰化警察署主要構造為鋼筋混凝土,入口處作弧形,裝飾平實,屬現代建築,但諸如柱式、弦窗等,仍可見折衷樣式的元素點綴。 警察署外牆作洗石子飾面,主要為鋼筋混凝土樑柱系統構造,外牆、管道間、廁所等牆面,以紅磚疊砌,餘多為編竹夾泥牆。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建築現狀完整,做為派出所廳舍使用
- 使用現況:該建物於日昭和11年(西元1936年)落成,於民國89年(西元2000年)公告為縣定古蹟,並持續作為警察廳舍使用至今,其保存完好,現為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管理維護及使用。
- 重點維護事項:1.建議管理單位定期清理修剪雜草及樹枝,避免植生持續影響建築體。 2.因本建物有拆除情況,應定期巡視,若有損害擴大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3.建議管理位定期檢視電線管路。 4.定期檢查古蹟本體是否下陷或結構體(RC、磚石構材)劣化。
原彰化警察署相關分享
[1]趙San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原日治彰化警察署 日設彰市警署立、 弧線廳築折衷式、 扇隔中門左右稱、 灰基窗庇山牆飾。
[2]余少東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之前來繳罰款 一進門口左邊坐著的警察玩手機,然後我要繳錢 看了我的單子一眼直接說要到員林繳,媽的 罰單就寫可以在那繳還叫我跑員林,真不想養這條狗在這狗籠子玩手機,其他都是好員警,除了我講的這條狗
[3]李香芹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同樣是執法部門 態度卻差太多了 前前幾天去莿桐派出所取罰單 員警的態度讓我非常驚訝 讓我在門口曬太陽等了10分鐘 我幾度要求可以進去裡面等嗎 員警卻說一直推託疫情關係堅持不讓我進去 我就說那你可以快一點嗎 外面曬太陽很熱 可是後來他又進去接電話一直讓我在外面站著 等的有夠久 因為天氣很熱真的很生氣 今天來這邊繳罰款 這邊的值班人員態度非常好 非常親切 招呼我先在沙發坐一下 馬上請負責收費的人員下給我辦理 兩位都非常好 特別客氣 我感覺我們的公家機關態度還是算特別好的 只有莿桐派出所那一次有特別不同的感受
[4]黄小紅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前年丟掉東西報遺失,樓下服務台人員愛理不理,開口聞到酒味,真是差勁。
[5]林槑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單純路過覺得建築物很美
[6]王帝翔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戰神是挑釁老百姓再刻意開單 左右騎卡在中間本來就要警告了。
[7]黃小紅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之前報案遺失物品,原本不受理,還要講一堆原由,受理人中午酒味十足,印象有夠差,沒人管的單位。
[8]May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警察難道就不能被按喇叭? 對民眾如此不客氣,挑釁民眾是可以的嗎?
[9]Chiumi Ko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單純建築物欣賞
[10]王*雅關於原彰化警察署的評價:
彰化市大埔路派出所 民眾打電話去報警說哪裡有車子和摩托車並排違規停車 警察說他們會去處理 等了快要1小時檢查都還沒有來處理利車子和摩托車並排違規停車 真的很慢慢慢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