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探索產業類型古蹟的深遠歷史

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古蹟歷史

烏樹林鹽田之開闢始於明治41年(1908)間,是由竹仔港庄張作舟邀集庄民約30餘人,圍築新打港海灘而為鹽田,初期開闢鹽田約112甲,後來一約29甲轉售高雄首富陳中和。往後兩年期間,鹽田數度遭受颱風侵襲,毀損嚴重,修復曠日廢時,財力也難以支應。明治43年(1910),庄民不勝負擔,6月間邀請陳中和入股改組為烏樹林製鹽公司。大正8年(1919),陳中和將烏樹林製鹽公司完全併購,12月間,製鹽設備重修完成,共計鹽攤面積約137甲。大正12年8月,公司重組為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製鹽之外,兼營養魚和輕便鐵路。昭和16年(1941),臺灣總督府實施鹽業統制以因應戰時工業用鹽之調度,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從而被收購整併為南日本製鹽株式會社。 戰後初期,臺灣日產事業雖由臺灣省接收委員會統一辦理,然時值過渡時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名稱與歸屬數度變動。民國42年(1953)7月成為財政部鹽務總局臺灣製鹽廠烏樹林鹽廠,民國60年(1971)1月更名為財政部臺灣製鹽總廠高雄鹽廠,民國70年(1981)奉令改隸經濟部。在此前後,烏樹林製鹽廠因技術變革與產業變遷等因素而沒落,復因民國70年(1981)間,興達火力發電廠開始建廠,空間與環境更衝擊鹽場的發展。民國73年(1984)臺灣電力公司以二億餘元購得烏樹林鹽廠鹽灘土地及地上物,至此鹽場的機能完全停滯。民國97年(2008)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被原高雄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
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探索

古蹟評定基準

  1.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2. 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
古蹟編號20080521000001
古蹟級別直轄市定古蹟
古蹟類型產業
古蹟登錄理由(1)明永曆18年(1664),台灣軍備圖內即標誌本地為鹽埕。清雍正5至12年台灣輿圖即標誌本地為烏樹林庄。該地即為鳳山縣瀨東場原址。 (2)此區後有宿舍,旁有倉庫,應是當地曬鹽產業設施的證物。 (3)磚砌及洗石子施作精緻,具有研究日治時期建築工藝之價值。 (4)本建築物正立面為台灣洋樓式建築,山牆中間有渦捲紋及草葉紋組成的徽章飾,該徽章飾為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的標誌。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4、5款
古蹟縣市高雄市
古蹟地址高雄市永安區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鹽田路51號
經度120.2108308309
緯度22.83754003262
所屬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相關網站高雄文化資產網

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地圖資訊

原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鹽務辦公室為二層樓平屋頂建築,前有一層樓門廊;正立面為台灣仿巴洛克式風格;左右兩側立柱為仿多立克方柱,柱頭頂端有頭帶(FILLET)、反S形線腳(CYMA RECTA)兩層線腳 。 柱頭上為額盤,額盤僅分上下兩段,上段為頭帶(FILLET)、反S形線腳(CYMA RECTA)線腳的組合,由上而下分別是頭帶(FILLET)、反S形線腳(CYMA RECTA)及兩層頭帶(FILLET)線腳。下段表面以突出的「屈曲」線腳裝飾之。 盤上為壓檐牆(parapet),分三段,中央段有圓弧形山牆(gable),山牆中央有渦捲紋及草葉紋組成的徽章飾(emblem),徽章飾中央似乎還留有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的標誌;左、右壓檐牆表面有菱形紋。一樓立面貼丁掛面磚。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鹽務辦公室平日暫無開放,而有外賓預約時即開放參觀。
  • 使用現況:主體建築外觀尚為完整,兩側倉庫有部份塌陷毀損。
  • 重點維護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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