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古蹟歷史
二戰後為臺灣製鹽總廠臺南鹽場鹽埕場務所,根據文獻,西元1665年鄭氏時期,鹽埕即有曬鹽場,當時稱為瀨口鹽場,可能是臺灣第一個曬鹽場;清雍正4年(西元1726年)鹽進入專賣後,又改名為瀨北鹽場,雖然目前現存的鹽埕場務所不是當時場務所址,但距離不遠。
日明治32年(西元1899年)日政府實施「食鹽專賣制度」,同年4月在臺南州臺南市鹽埕設立「臺南鹽務局」以進行收納、買賣及檢查等事務;日明治34年(西元1901年)5月23日正式成立「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將鴉片、鹽、樟腦專賣統合,同年6月創設「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鹽埕的「臺南鹽務局」隸屬專賣局鹽務課並改稱「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負責處理鹽之專賣事務。日大正11年(西元1922年)將專賣業務移至臺南火車站旁的「臺南支局」(即今市定古蹟「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臺南出張所」),原址改設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安平支局鹽埕出張所」,同年11月改制為「臺南專賣支局安平出張所鹽埕鹽分室」。
日大正13年(西元1924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精簡組織,整併「鹽埕鹽分室」和「灣裡鹽分室」最後改制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鹽埕分室」,編制為一名主任、四名職員等,管轄目前國宅里至南都里四個鹽區。鹽埕場務所當時做為辦公廳舍,負責發放鹽工工錢,以及製鹽所需如鹽簍等物件,並負責銷售工作。
民國61、62年間停止營運,並於民國76年間規劃為員工單身宿舍。
民國92年公告古蹟名稱則參照日明治34年之「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命之。
古蹟評定基準
-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 | 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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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編號 | 20030513000010 |
古蹟級別 | 直轄市定古蹟 |
古蹟類型 | 其他設施 |
古蹟登錄理由 | 1、歷史意義:本市南區鹽埕為1665年間由鄭經參軍陳永華開闢瀨口鹽場之地。此建築為日治時期場務小型辦公設施之代表,有鹽業發展史上之歷史建築。 2、保存良好:部分構造為日治時期構法,保存亦尚佳;至今仍保存完整的建築格局與外貌。 3、造型特殊:建物玄關門柱頭木雕,樑下短柱,門廊托架,均具特色,就建築的特色而言,此木構建築與一般的日式宿舍不盡相同,在產業建築上,算得上獨樹一格。 |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 |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布)第二十七條暨本府九十一年度第五次「臺南市古蹟暨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審查會議決議。 |
古蹟縣市 | 臺南市 |
古蹟地址 | 臺南市南區鹽埕路131巷57號 |
經度 | 120.18799738167 |
緯度 | 22.96771974713 |
所屬主管機關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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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地圖資訊
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和市定古蹟臺南廳廳長官舍相當類似,整體建築風格為近代洋風建築,建物玄關門柱頭木雕,樑下短柱,門廊托架,均具特色,就建築的特色而言,此木構建築與一般的日式宿舍不盡相同,在產業建築上,算得上獨樹一格。 整個門廊柱頭部分,以木頭仿西方石造古典建築設計,樑下也有短柱,至於門廊托架部分,也有斜撐裝飾,以及倒吊球形;門廊上方則設計具有造型的風簷板。 屋身部分採西式雨淋板以及西式上下開窗,而且重視迴廊,藉此設施讓室內更加涼爽。而舊式燈泡、門廊上方的旗桿等都是珍貴的回憶。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閒置
- 使用現況:部分構造為日治時期構法,保存亦尚佳;至今仍保存完整的建築格局與外貌。
- 重點維護事項:木構件白蟻腐蝕、屋頂防水、消防安全
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相關分享
[1]Kenny Hung關於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的評價:
現為市定古蹟的原台灣總督府專賣局,現經整修後已活化古蹟進駐咖啡店。
[2]鄭琨寶關於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的評價:
[3]杜欣融關於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