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第古蹟歷史
新竹北門鄭家可稱為竹塹第一世家。鄭氏原籍四川,明末清初因避動亂,由漳浦先遷金門再轉赴台灣謀生;中試後返回金門營建家廟光宗耀祖(1848);隨著鄭氏在台灣的發展,道光18年(1838)興建新竹進士第,並與家族成員陸續在舊有的房舍基礎上改建吉利第(1844-1851)、春官第(1852)、鄭氏家廟(1853),象徵了以他鄉為故鄉,在台紮根的重要宣示。
鄭氏由浯江渡台發展,而兩地鄭氏家廟的興築和祭祀重心的轉移,可以反映近百年來中國和台灣之間移民的價值取向,蘊涵的文化現象意義深遠不宜輕忽,這段過程,基本是一個清代閩南移民史的典型例證。
道光三年(1823)鄭用錫殿試中第109名進士,為以台籍名額中進士的第一人,稱「開台進士」、「開台黃甲」,而其辭官回鄉所居之宅,即「進士第」。而其因中甲而曾任職於禮部,「春官」一詞由此而來。而進士第、春官第昔時也為身分地位的象徵,同樣代表著北門鄭家,再者,鄭氏一族為中國近世商人鼓勵子第讀書仕進,進而取得功名的代表之一,宅第、商號本就密不可分,故不可忽略「吉利」在此種「商、士」家族中的地位。
進士第及周邊建築群興築至今已近二百年,對新竹地區以至全台灣的發展過程佔有重要地位,無論由歷史或建築的角度觀察,都是一座極具價值的文化資產。
古蹟評定基準
-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 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吉利第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 | 吉利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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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編號 | 20130207000001 |
古蹟級別 | 縣(市)定古蹟 |
古蹟類型 | 宅第 |
古蹟登錄理由 | 春官、吉利兩座宅第原即為鄭氏家族 群建築的一部分,就區位、歷史、文化等角度論之,皆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應以整體保存之觀點,將春官第、吉利第兩座宅第指定為古蹟。 |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 | 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至6項指定基準。 |
古蹟縣市 | 新竹市 |
古蹟地址 | 新竹市北區新竹市北門街173號 |
經度 | 120.965399 |
緯度 | 24.809886 |
所屬主管機關 | 新竹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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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第地圖資訊
吉利第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吉利第的「地坪」除了抬高的基座與外埕地坪為石材外,其餘各部空間皆為尺磚。「牆身」主要為斗子砌,下部疊砌卵石。「屋面」則為形式簡單的硬山屋面,主要以仰合瓦的鋪設方式為主,目前脊上未有剪黏、泥塑等裝飾,研判因年久失修,已剝落毀損。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因本建物年久失修,前廳屋脊嚴重坍塌,地坪破損及外牆植物攀附等,環境破舊。為私人宅第,目前尚不開放參觀。
- 使用現況:因本建物年久失修,前廳屋脊嚴重坍塌,地坪破損及外牆植物攀附等,環境破舊,殘破荒廢棄置。
- 重點維護事項:因本建物年久失修,前廳屋脊嚴重坍塌,地坪破損及外牆植物攀附等,環境破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