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應舉墓|探索墓葬類型古蹟的深遠歷史

文應舉墓古蹟歷史

文應舉墓,位於金門縣金城鎮小古崗北側,為一清代品官古墓。墓主文應舉,字君賢,號茅山。生於清乾隆35年(1770)5月26日亥時,卒於清道光9年(1829)正月1日辰時,享年60歲。文應舉以武職出身,乾隆末年安南匪艇侵擾福建海域劫掠邊民,清嘉慶元年(1796),廈門水師提標參將李得勝與金門總兵李南馨互為犄角展開洋面緝捕,時年27歲的文應舉以外委職,追隨李雨馨,在深滬(今晉江縣東南端)擊獲海賊謝心等人;又偵得將軍澳有賊艇徘徊並呈請圍捕,因功敘加一等。而後又屢屢捕獲盜賊,因而於清嘉慶9年(1804)署廈門後營守備。 由於緝捕洋匪屢見奇功,深為浙江提督李長庚賞識。其時,正值海賊蔡牽與朱濆肆虐海上,南北沿海商務受挫,李長庚乃檄文應舉前往浙江汪洋面追緝;青龍港一戰,奮銳擒彭求等多名;湖仔角、鱟壳澳、宮前、古港等亦多有俘馘。清嘉慶15年(1810)署金門中軍左營遊擊,清嘉慶17年(1812)署金門右營遊擊,清嘉慶22年(1817)任廈門左營遊擊。旋駕船赴金州後,補天津大沽參將;遷廣東海口副將。清道光年間,擢廣東陽江鎮總兵,再調瓊州鎮;告歸返鄉後,於清道光9年(1829)新正卒。享年60歲。誥授武顯將軍,官秩正二品。 有關文應舉墓之建造,依神主櫝函所載,文應舉卒於清道光9年(1829)農曆正月1日辰時,並於清道光10年(1830)農曆10月30日酉時安葬,「葬在古坑山鳥鼠石前,做乾向巽兼戌辰分金丙戌丙辰」。於林焜熿《金門志》卷二,「墳墓」載:「總兵文應舉墓,在古坑」。古坑位於金門城東南,為今日金城鎮古崗。墓翼碑文內容「四代衣冠皆宿將,兩朝劍笏舊勳臣」,上聯點出浯江文氏自渡金祖文際高至其子四代均從戎為將之事蹟,下聯指文應舉歷經仁宗與宣宗二朝為將之功勳,左翼並刻立碑時間為「道光庚寅年陽月置」,右翼則題撰聯者及立碑者名字。由於戰亂及保管不善等原因,文應舉及其族人的原始材料流失殆半,目前僅能從墓碑所題內容追思文氏一族之豐功偉業。
文應舉墓探索

古蹟評定基準

  1.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文應舉墓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文應舉墓
古蹟編號19990615000010
古蹟級別縣(市)定古蹟
古蹟類型墓葬
古蹟登錄理由具有保存價值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
古蹟縣市金門縣
古蹟地址金門縣金城鎮古城里小古崗北郊
經度118.31796
緯度24.39956
所屬主管機關金門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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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應舉墓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文應舉墓為一典型清墓規制,採一身二翼三合碑形式,由墓碑、墓桌、三道曲手組成,平面配置可分為墓塚、供桌、明堂、前埕、下埕、外埕等空間。墓之右後方置有「福神」碑及「文界」碑。 墓碑由三塊花崗石材拼成,碑首成弧形。碑文僅作中題,刻「皇清 誥授武顯將軍恭毅文公暨誥封正二品夫人慈端林氏封塋」26字,合「生」字。左右碑翼較低且寬,上作弓字弧,左題刻「道光庚寅年陽月置」,合「病」字;右題刻「孝男成錦、成佐、成名仝立石」,合「生」字。對聯左題「四代衣冠皆宿將」,右題「兩朝劍笏舊勳臣 贛州興邑衣錦環鄉應遇文撰」。碑身為素面,無圖案。 墓碑前伸出墓桌,花崗石臺座雕如捲草圖紋,正立面腰板由一塊三堵之浮雕構成,正面中間雕回首形圖象,左側雕戲於樹下之雙鸛,右側雕棲於草叢之雙鹿。 墓桌旁立有三道三合土曲手逐層外推,漸次開闊而成。曲手轉折處安有立柱,青斗石及花崗石為主要材質,第一組曲手轉角立柱雕坐獅,第二組曲手轉角立柱則採蓮花柱頭。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清明祭祖
  • 使用現況:曲手傾斜、倒塌,部分構件裂損。
  • 重點維護事項:曲手及立柱受植生生長壓迫傾倒問題,建議除清明祭祖外應定期清除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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