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鳳池舉人墓|探索墓葬類型古蹟的深遠歷史

林鳳池舉人墓古蹟歷史

林鳳池舉人墓,位於鹿谷初鄉山坡地的茶園內,為清咸豐乙卯科舉人林鳳池卒於中國廣東後,歸葬故里而建造的墓園。林鳳池,字文翰,彰化縣沙連保大坪頂粗坑莊人(今鹿谷鄉初鄉村),祖籍福建省龍溪縣。生於清嘉慶二十四年(西元1819年)2月19日,卒於清同治六年(西元1867年)11月20日。 林鳳池年少時,拜同保社寮莊的貢生張煥文為師,篤志好學,以勤學為訓;侍奉父母至孝,為人嚴整有威。清咸豐五年(西元1855年),以彰化縣學附生,連捷中試乙卯科第九十名舉人,並蒙福建巡撫呂全孫為其立「文魁」匾額,是沙連保唯一舉人,名噪一時。清咸豐八年(1858年)「例授內閣中書加侍讀」銜,算是他一生中絕無僅有的實在職位,屬中央級的小京官。祖父林傑獲追封為文林郎,父林學石(溫恭)勒封為徵仕郎,及豎旗杆臺於宅前祭祖。立墓道碑於墓之路口,祖父母文云:「皇清賜贈文林公諱傑暨淑配旌表節孝陳氏太儒人之墓道」;父文云:「皇清覃恩敕封徵仕郎內閣中書晉封奉直大夫加一級林溫恭公神道」突顯科舉時代衣錦榮歸,榮宗耀祖之殊榮。 林鳳池榮返故里後,為叩謝神恩,與訓導陳希亮等勸捐重修沙保連興宮。清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彰化四張犁人戴潮春為亂,叛黨勢如破竹,攻陷彰化縣城。林鳳池率陳上治、林克安、陳貞元等諸生,設立保全局,招募鄉壯義民等,聯莊拒賊,幾經奮戰,終於平亂,解了沙連之圍。同治三年(西元1864年),北勢湳之役,林鳳池又奉臺澎兵備道丁曰健之命與張顯貴等,合路殲平洪璠、洪欉等戴潮春股首及餘黨。次年,奉准因功著以通判補用賞戴藍翎。同治六年(西元1867年),林鳳池將陞布政使,赴京待命,病死於廣東天津會館。同治九年(西元1870年),歸葬粗坑莊故里。 林鳳池舉人墓座東南朝西北,是一座左右有三伸手環抱的吉葬墓,位於濃綠茶園圍繞的斜坡地上,居高臨下,視界遼闊。墓前有風化的石獅一對。墓園中的石刻構件採用砂岩。中央墓碑上題地望:「龍邑」;左題「同治庚子年吉置」;右題:「男作棹、作生、作樂、作駒,降服男作哲、作勵,孫等同立石」;中題「欽加布政銜誥授奉政大夫即補廣東分府賞戴藍翎加內閣中書侍讀諡文勤林公之佳城」。左右碑肩浮刻夔龍,並有聯刻:「龍飛吉穴千山拱;溪過明堂萬象新」。左右伸手攔板,浮雕吉祥圖案;柱頭各飾筆、印及坐象;柱身刻著與堪輿相關的楹聯字句,如:「辰坐三合位,戊成一也形」,「水九曲而神應,山四迴而氣生」等,望文生義,使人恍若置身其中。離墓不遠,立有神道碑,碑上刻著:「皇清誥授奉政大夫即補廣東分府賞戴藍翎鄉進士加內閣中書侍讀林府君神道」。
林鳳池舉人墓探索

古蹟評定基準

  1.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2. 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3. 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4. 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林鳳池舉人墓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林鳳池舉人墓
古蹟編號19851127000034
古蹟級別縣(市)定古蹟
古蹟類型墓葬
古蹟登錄理由具有文化資產之保存價值。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第27條
古蹟縣市南投縣
古蹟地址南投縣鹿谷鄉南投縣鹿谷鄉初鄉村中村巷23號
經度120.7380244317
緯度23.76892635726
所屬主管機關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相關網站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林鳳池舉人墓地圖資訊

林鳳池舉人墓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墓道碑設於墓道入口,云:「皇清誥授奉政大夫即補廣東分府賞戴藍翎鄉進士加內閣中書侍讀林府君神道」,可做為「古墓」和「墓道碑」歷史地位研究。 2.墓前之石獅一對、石象一對,用以護衛死者,並壯大威儀。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墳墓。
  • 使用現況:除雜草外,古蹟本體及周圍景觀目前維護良好。
  • 重點維護事項:定期除草,以維護古蹟本體。

林鳳池舉人墓相關分享

林鳳池舉人墓相關圖片

林鳳池舉人墓介紹

林鳳池舉人墓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