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前陳氏古厝群|探索宅第類型古蹟的深遠歷史

湖前陳氏古厝群古蹟歷史

湖前原名「碧湖」,自宋朝由河南光州遷徙浩島(金門),迄今已有八百多年歷史,位處山外溪之南口「碧湖」村也就因為擁有兩座湖泊而得名。此陳氏古厝群為湖前開基祖一郎公第十八世孫聯丕公五子所興建。 陳氏聯丕公有五子芳坑、芳猷、芳窗、芳敬、芳歲,聯丕公家族原以農漁為生,長子芳坑十八歲時竟被大陸惠安海盜綁架勒贖,安全返回後,芳坑意覺前途渺茫,決心前往新加坡發展,與英商通財,以開設洋行,從事火鉅廠與木材業,在此期間並邀兄弟芳猷、芳窗、芳歲等一同經營,兄弟聯手打拼事業,全盛時期整個新加坡「紅燈碼頭」(Clifford pier)一帶的「西西街」, 陳氏的產業就佔有三分之二的傲人成績,當時金廈通往新加坡,首靠岸的就是紅燈碼頭。於新加坡事業有成後,陸續返鄉興建宅邸,於清末至民初間共興建了八幢閩式建築,一幢洋樓,興建當時由新加坡的泉州工匠與其商討後付款,再委派泉州工匠抵金興建。 聯丕公長子芳坑於新加坡待了二十六個年頭,事業有成返鄉成親,育有三子慶朝、慶奇、慶餘。芳坑於湖前村興建了兩幢二落大厝,位於宗祠兩側,一幢建於清末的「湖前陳芳坑古厝」,另一幢興建於民國二十多年的「陳芳坑宅」。 「陳芳坑古厝」在民國48年(1959)因八二三砲戰影響,移居臺灣,而後租借給鄉里村民使用至民國90年(2001),在民國五53年(1964)到民國80年(1991),也同時作為國軍安檢組所使用;民國90年後至民國101年(2001-2012)期間並無人使用管理,其中於民國99年(2010)進行修繕。 「陳芳坑宅」為陳氏古厝群最後完工古厝,在當時稱為新厝,由芳坑家人居住使用,民國34年(1945)至37年(1948)為滄湖第一小學使用。民國38年(1949)由芳坑孫亦是當時派任縣長陳玉堂(派任期間1949年9月3日到1949年11月3日)居住使用,同年提供給201師師長鄭果居住使用,民國39年(1950)到民國53年(1964)為彈藥管駐點;在民國53年(1964)到民國80年(1991),也同時作為國軍安檢組所使用;民國90年後至民國101年期間並無人使用管理,其中於民國99年(2010)進行修繕。 聯丕公次子芳猷同芳坑至新加坡發展,於清末興建一幢二落帶左陟歸閩式建築「陳芳猷古厝」,為芳猷族人居住,民國25年(1936),芳猷五子慶豹從事賽馬,曾於左陟歸飼養馬匹,此宅興建後一直作為陳氏族人居所使用,為芳窗後嗣所管理,芳猶後嗣皆居於新加坡,數年才回金一趟。 聯丕公三子芳窗同芳坑至新加坡發展,於湖前村建了兩幢閩式建築,一幢位於湖前50號的一落二攑頭,另一幢為二落大厝的「湖前陳芳窗古厝」。 「湖前陳芳窗古厝」由長子慶泡與六子慶珪居住,後來因為慶珪至上海留學成為畫家,古厝皆由慶泡管理,慶泡逝世後由大兒子松濤居住;民國27年(1938),松濤一家人原本準備要前往新加坡躲避戰爭,但因日軍已佔領遂來不及離開。民國38年(1949)國軍駐金後,曾借軍方使用,松濤逝世後由妻子陳李牽女士撫養八子,古寧頭戰役後為避難而到臺灣,目前由松濤第六子陳育雨回金居住管理。 陳氏宗祠興建於清雍正11年(1733)癸丑十一月二十八日巳時定基起蓋,清雍正12年(1734)甲寅冬告竣,為求慎終追遠,陳氏五兄弟曾聯手為他們的先祖「做大功德」,持續一個月的超度法會,期間舉辦「施粥、施食」震災義舉長達一個月,可見其財力之雄厚。,因此湖前村宗祠祭祀柱頭當中才有「五路」之美稱, 陳芳歲、陳芳窗昆仲,旅商新加坡期間,籌資數萬元,於湖前興辦「滄湖第一小學」,建築有一幢洋樓(湖前段1334地號)及一幢閩式一落二攑頭帶前迴向建築(湖前段1425地號),迴向起疊樓,洋樓作為學校教室,閩式傳統建築為學校宿舍,學童一律免費入學,僅留1425地號上的宿舍保持完好,洋樓於民國32年(1943)時因颱風來襲而倒塌,小學遂移往「湖前陳氏宗祠」及「湖前陳芳坑宅」。 聯丕公四子芳敬是五兄弟當中唯一留在金門者,也因手足經商有成挹注鄉里,而成為望重一時的財主及善人。芳歲參與金門公共事務不遺餘力,於1913年時任新加坡金門公司總理黃安基(黃良檀哲嗣)與副總理陳芳歲電呈福建巡按使許世英,懇設縣。在此之前金門本地士紳林乃斌已經提案,但獲緩議。直到海外鄉團再次提出後,才經許世英啟陳當時北洋政府內務部,於民國4年(1915 )4 月 9 日奉批令准如所議辦理,正式成立縣治,設縣知事,民國14年(1925)並將知事改為縣長。陳芳歲對於家鄉公共事務的關注,立下了極佳的典範。
湖前陳氏古厝群探索

古蹟評定基準

  1.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2. 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3.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4. 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湖前陳氏古厝群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湖前陳氏古厝群
古蹟編號20160201000001
古蹟級別縣(市)定古蹟
古蹟類型宅第
古蹟登錄理由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為湖前地區重要建築群落,由6幢建築組成,其中1幢為兩進之宗祠,餘5幢為兩落大厝之喬匯建築(其中兩幢帶有陟歸)。其人文背景資料豐富,建築精美。尤其以陳芳窗古厝(57號)之正立面石材、磚材之砌作與雕刻及交趾燒裝飾均十分精美,藝術價值高。 2、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建築由當時泉州匠師團隊所打造,石磚木作工藝精細準確,展現當代營建技術之高水準。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正立面磚砌拼花、泥塑、交趾燒裝飾、木作雕刻門扇,為地區工藝精品;另陳芳猷古厝(56號)之祖龕,為地區少見。 4、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建築群落區域保持完整,未來可妥善規劃,具再利用價值及潛力。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5款。
古蹟縣市金門縣
古蹟地址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湖前46、47、48、49、56、57號
經度118.410483
緯度24.436011
所屬主管機關金門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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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前陳氏古厝群地圖資訊

湖前陳氏古厝群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1. 陳芳敬古厝(46號):建築為雙落大厝帶左陟歸,前落陟歸起疊樓,雙落屋脊為翹脊形式,左側護龍為傳統彎脊,屋面屬傳統瓦作雙坡屋頂,攑頭為磚坪屋頂。外觀裝飾呈現於正立面,有精細水車堵、墀頭;榻受正面與側面有花草走獸交趾陶壁堵,正立面插角刻有人物故事題材。 2. 陳芳坑古厝(47號):建築為雙落大厝,雙落屋脊為翹脊,屋面屬傳統瓦作雙坡屋頂,攑頭為磚坪屋頂。正立面上堵貼有仿傳統紅磚斗砌牆面,下堵為三紋花崗石檻牆;主厝背立面、側立面外觀材料為上堵石灰砂漿粉刷,下堵為七紋花崗石檻牆,山牆為斗子磚砌牆。正立面水車堵有泥塑、交趾陶裝飾,及墀頭、木雕插角等;榻受正面與側面有精細花草走獸交趾陶壁堵,側立面脊墜部分亦精細,前落屋頂前後坡與後落屋頂前坡均有勾頭滴水。 3. 湖前陳氏宗祠(48號):於民國78年(1989)整建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格局為二進帶東西廳,正立面上堵貼有仿傳統紅磚磁磚,下堵為三紋花崗石檻牆;主厝背立面、側立面外觀材料主要為上堵砂漿粉刷油漆,下堵為九紋花崗石檻牆。裝飾集中於正立面牆堵與水車堵之彩繪裝飾,以及花崗石櫃檯腳上之淺雕捲草紋樣。 4. 陳芳坑宅(49號):建築格局為雙落大厝,雙落翹脊,屋面屬傳統瓦作雙坡屋頂,攑頭為磚坪屋頂,正立面上堵貼有仿傳統紅磚斗砌牆面,下堵為三紋花崗石檻牆,磚柱以仿傳統燕尾磚平砌施作;主厝背立面、側立面外觀材料為上堵石灰砂漿粉刷,下堵為九紋花崗石檻牆,側、背立面磚柱為傳統煙炙磚平砌,山牆為斗子磚砌牆。正立面裝飾有精細水車堵(泥塑、交趾陶)、墀頭與木雕插角;榻受正面與側面有花草走獸交趾陶壁堵,前落屋頂前後坡與後落屋頂前坡均有勾頭滴水。 5. 陳芳猷古厝(56號):建築為二落左陟歸,前後落為傳統瓦作二坡屋頂,主屋為翹脊,陟歸山牆為彎脊,攑頭為RC屋頂。建築正面上堵為傳統斗砌磚牆,下堵為花崗石檻牆三紋;主厝花崗石塊人字砌,背面上堵為傳統斗砌磚牆,下堵為花崗石塊人字砌;攑頭深井面上堵為磚砌外抹灰,下堵為花崗石檻牆,鏡面牆上堵為煙炙磚平砌,下堵為花崗石檻牆;廳中路牆上堵為木隔牆,下堵為煙炙磚平砌,其餘內牆皆為磚石造外抹傳統灰作;攑頭屋頂及牆體部份以混凝土修補。 6. 陳芳窗古厝(57號):建築為雙落大厝,雙落翹脊,屋面屬傳統瓦作雙坡屋頂,攑頭為磚坪屋頂;主要裝飾呈現於正立面,如銅錢形之磚組砌,水車堵、墀頭飾有泥塑與交趾陶裝飾,牆頭牌花崗石之底石有捲煙雲雕刻;榻受正面與側面則飾有花草走獸雕刻及交趾陶壁堵,正立面插角主題為人物故事。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1. 陳芳敬古厝(46號):閒置。 2. 陳芳坑古厝(47號):住商混合空間。 3. 湖前陳氏宗祠(48號):宗祠祭祀空間。 4. 陳芳坑宅(49號):住商混合空間。 5. 陳芳猷古厝(56號):閒置。 6. 陳芳窗古厝(57號):民居使用。
  • 使用現況:陳芳敬古厝(46號):長期無人使用,室內潮濕、椽仔溼氣重,深井及後落有植生問題。 陳芳坑古厝(47號):曾為營業空間,深井排水緩慢,前落左廂房之牆角有滲水問題。 湖前陳氏宗祠(48號):祭祀使用,建築本體結構完整。 陳芳坑宅(49號):住商混合空間,整體狀況良好。 陳芳猷古厝(56號):目前無人居住,前落屋瓦鬆動,深井雜草蔓生,攑頭壁體潮濕及前廳地坪風化等問題。 陳芳窗古厝(57號):住宅使用空間,整體狀況良好。
  • 重點維護事項:1. 陳芳敬古厝(46號):屋頂破損嚴重,應定期清理周遭環境,並針對結構脆弱的部位進行加固。 2. 陳芳坑古厝(47號):留意深井排水問題,避免青苔生長導致地面濕滑,造成使用安全之疑慮。 3. 湖前陳氏宗祠(48號):管理維護情形良好。 4. 陳芳坑宅(49號):右牆管線凌亂,應安排人員檢視線路安全。 5. 陳芳猷古厝(56號):屋頂破損嚴重,應定期清理周遭環境,避免損壞加劇。 6. 陳芳窗古厝(57號):定期紀錄正立面磚砌風化情形,以免損及古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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