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水水利發電所古蹟歷史
濁水水利發電所係於日治時代因嘉南水利會為籌建烏山頭水庫工程急需電源而興建,該工程於大正10年2月開工,而於大正12年2月竣工發電;當初設計雖為工程暫設機組,但水庫工程完工後仍繼續運轉;昭和4年由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台灣電力公司之前身)收購;至台灣光復後由台灣電力公司接收,由於電力需求殷切,在員工努力維護下,持續運轉迄今。
濁水水利發電所發電用水主要溪流為濁水溪及清水溪,其取水設備全屬雲林農田水利會所有,因此歷年來即根據與水利會訂定之用水契約經營發電業務。
民國88年3月26日改隸明潭發電廠牌,更名「明潭發電廠濁水機組」。雲林縣政府於民國93年2月4日,以府文資字第0932400078號函公告為縣定古蹟,古蹟名稱訂為:「濁水水利發電所」。
古蹟評定基準
-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濁水水利發電所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 | 濁水水利發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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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編號 | 20040204000001 |
古蹟級別 | 縣(市)定古蹟 |
古蹟類型 | 產業 |
古蹟登錄理由 | 具有保存價值 待查 |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 |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
古蹟縣市 | 雲林縣 |
古蹟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烏塗村100號 |
經度 | 120.59887792704 |
緯度 | 23.772636267441 |
所屬主管機關 | 雲林縣政府 |
相關網站 | 文化部iCulture網站 |
濁水水利發電所地圖資訊
濁水水利發電所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建築本體為3B厚磚體,南側及東西側山牆高約7.66公尺,北側為鋼筋混凝土造的水車室,高約11.74公尺;牆上設有形搖頭氣窗及拱形上下拉窗。屋頂形式為單斜屋頂上鋪烤漆浪板,局部加設太子樓。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濁水水利發電所使用之水源早先為引用自濁水溪及清水溪之水流,經第一、第二取水口取入後合流於濁幹線,其部分水流即供給濁水水利發電所,並利用15公尺之地形落差,形成川流式水力發電,而經三部發電機發電後尾水,於重興橋下游又匯入濁幹線,以充分發揮下游五萬公頃農田灌溉之效用。民國90年元月,集集共同引水工程完工後,其南幹渠道輸水至八卦池(原濁幹線合流處),如集集攔河堰因故無法取水時,才改由第二取水口供水。
- 使用現況:機組廠房九二一大地震後,外牆曾出現裂縫及水車室直井亦有多處裂縫,雖經修補勉強使用,但耐地震強度可能不符法定建築規範,安全堪慮。目前正在進行修復工程。
- 重點維護事項:機組廠房九二一大地震後,外牆曾出現裂縫及水車室直井亦有多處裂縫
濁水水利發電所相關分享
[1]林芳文關於濁水水利發電所的評價:
保留百年平川式發電廠,即將整修,未來水環境教育場域的好地方
[2]保特瓶關於濁水水利發電所的評價:
健走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