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羅東郡役所|探索衙署類型古蹟的深遠歷史

舊羅東郡役所古蹟歷史

羅東設郡於日治大正9年(1920)殖民政府進行官制改正(廢廳設郡)時,當時在宜蘭地區廢宜蘭廳,設宜蘭郡、羅東郡及蘇澳郡等「蘭陽三郡」,隸屬於臺北州之下。羅東郡管轄區域包括:羅東街、五結庄、三星庄、冬山庄及30處蕃地,為臺北州9郡2市中面積最大者,轄域即今羅東鎮、五結鄉、三星鄉、冬山鄉及大同鄉。 郡役所的組織編制設郡守1名,郡守下設庶務課及警察課,呈現出日治時期「郡警合一」制度之特色。 戰後民國34年(1945)羅東郡改稱羅東區,屬台北縣管轄,羅東區範圍同日治時期之羅東郡。民國39年(1950)10月全台變更行政區劃實施地方自治,羅東區與宜蘭市、宜蘭區、蘇澳區合併為宜蘭縣,縣治設於宜蘭市。沿續30年的「郡(區)行政層級」至此為之消解,原有郡(區)署建築改作他用。舊羅東郡役所廳舍不再執行一般行政庶務,改作為原受羅東郡(區)指揮的警察單位所在,即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 民國58年(1969),中央基於戡亂時期嚴密戶口管理並配合治安需要,試辦「戶警合一」制度,於民國62年(1973)將戶政業務由民政單位劃歸警察機關主管,羅東鎮公所戶籍課改隸於縣政府警察局,定名為「宜蘭縣警察局羅東鎮戶政事務所」,該所以原舊羅東郡役所1樓部份空間為辦公廳。隨著動員戡亂時期終止,民國81年(1992)7月1日起「戶警分隸」,戶政業務回歸民政單位掌理,但羅東鎮戶政事務所仍以原舊羅東郡役所部份空間為辦公處所,正式名稱為「宜蘭縣羅東鎮戶政事務所」。 此外,稅務單位於亦於民國60年代遷入原羅東郡役所作為辦公處所,於民國96年(2007)改稱為「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民國87年(1998)為建全消防體系成立宜蘭縣消防局,其下之羅東分隊即位於警察局羅東分局後方。 另外較特殊者為宜蘭農田水利會羅東工作站亦位於同一街廓內(稅務局南側大樓)。水利會羅東工作站改名自日治時期「羅東水利組合」,羅東水利組合管轄範圍北起宜蘭濁水溪(今蘭陽溪)、南至武荖坑溪,當時羅東郡之1街3庄皆為其事業範圍,組合長由羅東郡首擔任。戰後,改名為「宜蘭農田水利會羅東工作站」,民國81年(1992)6月該位址改建為8層樓高之「台灣省宜蘭農田水利會羅東水利大樓」。
舊羅東郡役所探索

古蹟評定基準

  1.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2. 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3. 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4.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5. 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6. 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舊羅東郡役所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舊羅東郡役所
古蹟編號20160318000001
古蹟級別縣(市)定古蹟
古蹟類型衙署
古蹟登錄理由1.本建築落成於昭和4年(1929),作為羅東郡役所之使用,當時宜蘭地區因應1920之官制改正,設有蘭陽三郡(宜蘭郡、羅東郡、蘇澳郡),郡下設置庶務課及警察課,表現出「郡警合一」之特色。戰後至今,因應地方自治推展,本建物改為「郡警戶」合一之辦公室,其中警政機關之沿用,充分顯現出本建築特殊之歷史價值。 2.本建物因1920之官制改正而來,因應當時之「廢廳設郡」制度而生,因此與重要歷史事件相關。 3.本建築為鐵筋混凝土樑板之平頂加強磚造建築,中央部份為二層樓,兩側為一層樓,並延伸為ㄇ字型配置。窗戶為長條形,中央門為八卦形式,東西二處入口以圓柱支撐平頂出簷。在外觀形式上,以中軸對稱配置,強調中央主量體及入口之建築手法,反應出當時威權嚴謹的時代象徵,同時也反映出日治中後期邁向現代風格之作法。 4.日治時期之蘭陽三郡建築中,宜蘭郡及蘇澳郡之廳舍建築均已拆除改建為商業建築,目前僅存羅東郡役所為本縣內唯一且仍為公有,並作為相關用途之使用呈現出稀少性。 5.本建築整體格局方正對稱,外觀簡潔典雅,呈現出日治時期殖民官廳建築之威權嚴謹,並反映當時邁向現代主義之建築風格,具建築史意義。 6.本建築座落於日治羅東街南北向及東西向之重要道路交會口,彰顯郡役所作為統治機構之重要性,含有監視往來群眾之意涵,至今亦成為都市空間上之重要角色,為民眾記憶中之重要地標。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及「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5、6款規定。
古蹟縣市宜蘭縣
古蹟地址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159號
經度121.76925116423
緯度24.678536744596
所屬主管機關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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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羅東郡役所地圖資訊

舊羅東郡役所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 舊羅東郡役所辦公廳為開口朝南之「ㄇ」字型平頂建築,構造為鐡筋混凝土加強磚造。其構造與正面與七星郡役所相似,正面寬度(間口)達到32間半(約59.1公尺),深度5間(約9.1m)。建築以一層樓高為主,僅在中央入口處為二層樓高。中央二層樓高之量體在一樓處是中軸線所在的主入口,二樓為辦公空間。由主入口左右對稱分別向東西兩側延伸出一層樓之辦公空間(有如三合院建築之「正身」),辦公空間盡頭分設東西二處入口,由東西二處入口再分別向南側伸出翼廊(有如三合院建築之「東西護龍」),以此共同圍繞南側中庭(有如三合院建築之「內埕」)成為「ㄇ」字型建築。三處入口設計均具巧思,其中最重要的中央主入口以二層樓高之建築量體及一樓之八卦門洞强調入口意象最為特殊,東西二處入口則以圓形檐柱支撐玄關之平頂出簷。 在外觀形式上,舊羅東郡役所利用中軸對稱之配置、强調中央主量體及入口之建築手法,並於建築外部左右對稱栽植龍柏之作法..等,反應出威權嚴謹的時代象徵。此外,建築外觀典雅簡潔,以水平雨庇、屋頂女兒牆之水平線腳强調水平感,同時以長條型窗及八卦門洞之內凹線腳,呈現出日治中後期邁向現代風格之作法。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在使用現況上,為滿足龐雜之業務須求及空間使用,原有建築陸續增改建成2層以上之建築。廳舍所在街廓之現有使用單位包括: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公正路159號)、宜蘭縣羅東鎮戶政事務所(公正路159-1號)及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興東路32號)。 其中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為主要使用者,使用範圍包括郡役所東側翼廊(東護龍)改建之1樓及增建之2樓;羅東鎮戶政事務所使用範圍為原郡役所中央入口以東之1樓空間(正身東半部),原有八卦門則為戶政事務所主入口;稅務局羅東分局使用範圍為原有郡役所中央入口以西之1樓空間(正身西半部)及拆除西側翼廊(西護龍)後所增建之空間。 目前指定範圍之古蹟空間由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羅東鎮戶政事務所、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使用中。未來待第二行政中心落成、該使用單位搬離後,需研議如何活化再利用。
  • 使用現況:目前建物由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羅東鎮戶政事務所、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使用中。
  • 重點維護事項:八卦門及始建建築部分。

舊羅東郡役所相關分享

[1]龍恐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可憐 就在警局旁違停 請警察來處理 處理到車子都走了還沒來 浪費我的稅

[2]無名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有位膚色顯白的臉,戴眼鏡高高壯壯的男警察,口氣態度極度差勁!到底這樣的人怎麼能當警察!對待手無寸鐵的百姓口氣這麼惡劣囂張威脅!那個眼神是想殺人嗎?是當到目中無人了嗎?這是警察嗎??? 這種能為人民做事? 只有威脅別人和不削的口氣! 好怕怕!!

[3]Ning Wang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員警很耐心很負責任,很真誠的幫助鎮民解決問題

[4]Wu Eric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羅東有警察嗎??? 民權路奕順軒附近整路違停永遠沒看到警方取締呵呵呵呵 在羅東當警察真的爽 沒什麼事做 冬天多雨也不需太積極出勤對吧~

[5]潘昆隆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我做了個夢 我是當事人哥哥,我打電話問了聯單上的當事人都說要問警察局做筆錄的那位警員,之後打電話至該警局聯繫該警員都聯繫不到,走陳情管道後隔天該警員打電話來了,剛開始情緒還很穩定的說應該找其他當事人或調解等等,我回覆但畢竟我不清楚這件事怎麼處理現在我知道了,該警員又說那為什麼你去亂陳情?請問我找不到該警員不能尋求其他管道嗎?還質問我確定有打很多通電話嗎?如果查紀錄沒有的話就好玩了 我回覆 好 我尊重你 掛電話 我什麼事都不用做一天24小時不停打電話?不可能吧

[6]暘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機牌被報失竊 請員警幫我查詢 蠻熱心幫我查詢1個多小時到處詢問 最後查到是蘆洲那邊民眾機牌遺失 去警局報案報我車牌 員警也沒查證牌號就直接輸入進去 蘆洲員警有待加強

[7]pp81aamm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偷了台機車 本來很緊張 沒想到年輕的陳警員很客氣 手銬只銬一隻手 筆錄時時還請我喝泡沫綠茶吃雞腿便當 勸我努力向上 說出來之後可以幫我介紹工作 爸爸過世之後就沒有人那麼關心我了 五星派出所 以後有機會我一定要再來....來報答警員的恩情啦!

[8]游承軒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只敢抓機車 遇到汽車膝蓋直接跪下去

[9]世界和平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親愛的警察人民保母 : 羅東夜市附近,騎樓停車亂象嚴重,行人必須繞到與汽機車同行的車道上爭道。中山路三段及公園路口,小吃類攤販及某些店家把招牌就放在紅線外,已檢舉過,仍舊不見改善。羅東的市區裡的汽車並排違停也同樣嚴重,尤其公正路靠近火車站附近,騎摩托巡羅的警察經過卻經常視而不見。

[10]貓小魚關於舊羅東郡役所的評價:

做事超級有效率,員警充滿親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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