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古蹟歷史
「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於大正8年(1919)成立,當時採伐的區域於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為主,同年官方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次年併入「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與臺東廳委託,負責造林工作。昭和4年(1929),遷移出張所至現址,昭和17年(1942),東部出張所改稱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戰後,國民政府接管日治時期木材事業,花蓮縣成立山林管理所,迄民國59年(1970)裁撤,裁撤後的辦公廳便成閒置空間。民國90年(2001),由民間同體號召志工、社區居民讓山林事業所重見天日,並獲得林務局同意開放供作講學等藝文空間使用,現在則由林務局收回管理。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屋頂為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具有公共建築的象徵意義。院落中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呈現日治時期庭園特色。
古蹟評定基準
-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基本資訊
古蹟名稱 |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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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編號 | 20030319000001 |
古蹟級別 | 縣(市)定古蹟 |
古蹟類型 | 辦公廳舍 |
古蹟登錄理由 | 一、本建築為臺灣林業史日治時期開始,為花蓮地區開發之重要見證,具歷史意義。 二、「山林事業所」為日治時期洋風木構桁架及日治中期常用的洗石子、槢木天花、簷口Y字形柱列等技術史價值,及文化瓦諸種歷史性構造用材之建築類型,且其庭園植栽遍植南洋植物(大葉仁、大王椰子....),為日治時期庭園之重要特色,具有日治時期和洋混合風格之建築範型的保存意義。 三、門面入口有簡化仿古典的雙柱及弧頂裝飾,具公共建築的象徵意義,現況及環境均保持良好,具保存之價值。 |
古蹟登錄法令依據 |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
古蹟縣市 | 花蓮縣 |
古蹟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菁華街10 號旁 |
經度 | 121.615933 |
緯度 | 23.980365 |
所屬主管機關 | 花蓮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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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地圖資訊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建築與使用情況
- 建築特徵: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屋頂為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
- 室內裝修:
- 使用情形:修復工程進行中。
- 使用現況:閒置,修復工程進行中。
- 重點維護事項:古蹟內部及周圍環境整潔。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相關分享
[1]Leon Tsai關於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的評價:
整修中,還沒開放,但是施工期過了
[2]Jacky Lin關於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的評價:
草已經長到膝蓋左右,似乎已經很久沒有人整理。10/23/2018
[3]gil Yang關於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的評價:
只有外觀可以看~ 內部暫不開放
[4]Bryan Lin關於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的評價:
2020/3 未開放,似乎已荒蕪
[5]黃賢柱0919313610關於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的評價:
古建物